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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到企(行)业顶岗(挂职)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28   浏览:

为了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打造一支适应高职教育需要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日照职业技术学院院《关于对教师企业锻炼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践(挂职)锻炼对象及人数

1、学院在职专业教师。

2、教师到企(行)业顶岗(挂职)锻炼的人数,重点建设专业按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方案要求执行,其它专业三年内都要轮换到企业顶岗锻炼。

二、实践(挂职)锻炼时间

各专业须在每学期十四周时将下学期《教师企业顶岗实践计划汇总表》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教师到企(行)业顶岗(挂职)锻炼的时间,两年内累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周。可采用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集中或分阶段进行,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

三、实践(挂职)锻炼期间的待遇

1、教师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参加顶岗(挂职)锻炼期间,视为完

成基本教学任务,其绩效考核按《工商管理学院教师绩效考核办法》

执行。

2、教师到企(行)业顶岗(挂职)锻炼,原则上在本省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如特殊情况需到省外的,必须报院领导批示,发生的差旅费按《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四、实践(挂职)锻炼期间的管理

1、各教研室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专业教师到企(行)业顶岗(挂职)计划,并负责落实本专业教师顶岗(挂职)锻炼地点及相关事宜,顶岗企业优先安排校企合作单位,凡列入计划的教师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挂职锻炼。

2、教师个人填写《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审批表》,报工商管理学院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根据教师队伍建设计划进行审核,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3、各教研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到企(行)业顶岗(挂职)锻炼教师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教师在锻炼期间应填写《工商管理学院专业教师到企(行)业顶岗(挂职)工作周志》,学院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顶岗(挂职)锻炼效果和顶岗(挂职)锻炼任务的完成。

4、教师到企(行)业顶岗(挂职)锻炼实行考勤制度,由顶岗(挂职)锻炼所在单位考勤,院领导核实签字,每个月的第一周内将考勤表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5、锻炼结束返校后,顶岗(挂职)锻炼教师应在二日内到学院报到,必须提交《工商管理学院专业教师到企(行)业顶岗(挂职)锻炼工作周志》、《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工作考核鉴定表》及在此期间形成的其他资料或成果,学院组织汇报会对其实践技能进行考核,并建立教师到企(行)业顶岗(挂职)锻炼专项档案。

6、顶岗(挂职)锻炼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顶岗(挂职)锻炼单位有关制度和纪律;请假需按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时间在一周以上的,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本办法由工商管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

表1《教师企业顶岗实践计划汇总表》

表2《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审批表》

表3《工商管理学院专业教师到企(行)业顶岗(挂职)锻炼工作周志》

表4《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工作考核鉴定表》

表5《工商管理学院教师到企(行)业顶岗(挂职)锻炼考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