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任教师学历学位教育和继续教育
教师申请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继续教育应严格按照《〔2007〕79号《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
2.国内外访问学者
3.专业进修(教师单科进修、骨干教师进修班、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4.短期培训(高职高专骨干教师培训班、高级研讨班等)
5.教师企业顶岗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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