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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课前突发事件处理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04   浏览:

商学院课前突发事件处理办法(试行)

为了维护我院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我院教师课前突发事件处理的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处理的反应速度及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课前突发事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商学院所有教师(含外聘教师)。课前突发事件指专任教师上课前或坐班人员上班前遇到不可预测的、难以预料的,具有发生的突然性和不确定性,严重影响上课或工作的事件。

第二条 主要原则

1.统一领导,加强管理

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保证信息传递快捷、畅通,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教师基本教学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切实保障上课等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

第三条 应急处理程序

1.任课教师课前遇到突发事件,应先对事件的后续影响进行分析判断,经判断若不能于课前15分钟赶到课堂或者判断不明,时间把握不确定的,必须立即通知教学科办理调课手续(按照《关于教师调课的管理规定》办理),并及时通知学生;经判断若15分钟以内可以赶到课堂的,立即启动以下程序:第一步,通知教学科,教学科安排人员赶赴课堂,维持秩序;第二步,与班长联系,班长负责维护课堂纪律。第三步,将情况较为详细的汇报教学院长,并请假。第四步,事后,任课教师到教学科填写突发事件登记表,并补办请假手续。

2.坐班人员班前遇到突发事件,首先报告相应科室;其次报告给分管领导,并请假。事后到办公室填写突发事件登记表,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其他

出现突发事件,如若不按第三条程序处理,应当按迟到、旷课等教学事故界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条 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商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商学院突发事件登记表

姓名

时间

科室

(或上课地点、班级)

事件描述

处理情况

分管领导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