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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教师调停课的管理规定(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04   浏览: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调停课程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应认真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

每学期课程表一经排定,任何人不得擅自调、停课,如确需调停课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调停课手续。

二、教师个人、教师与教师之间不得私自调、停课,符合下列特殊情况方可申请调、停课:

1.因公出差;

2.因病确实不能坚持上课者;

3.因事确需本人处理者;

4.因突发事件确定不能按时上课者;

5.上课时间与学校重大活动有冲突;

6.产、婚、丧假。

三、申请调课程序

1.办理手续前,先按照《商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和假期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在请假条中注明调课。

2.教师本人到教学科填写《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调停课申请表》(以下简称调停课通知单),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班级、任课教师、填写日期、课程名称、调课原因、原上课时间及拟调整时间。

3.教师本人找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并将调停课通知单交学生所在院部、教务科研处、质监与绩效考核办各一份。同时,及时将调动后的课程安排通知到学生。

5.教师确因紧急情况不能在调课、停课之前办理手续的,必须经院部负责人同意,并告知教学科,教师应在紧急情况结束后立刻补办调课、停课手续,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6.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准私自停课或随意抽调学生做其它工作。

四、调停课的管理与检查

1.调停课申请,必须在上课前1-2天办理手续。

1.教师因私事调课,每学期不得超过6学时;若调课超过6学时的,每学时扣2个工作量(因病住院者除外),超过12学时的,每学时扣5个工作量,超过20学时以上的,每学时扣10个工作量;若调课未补课,视为教学事故,并按照学院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2.凡未事先办理调、停课审批手续,擅自变动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者,一律视为教学事故,按照学院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3.学院会在学期中和学期末对本院部的调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全院的调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