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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督导及考评办法(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7   浏览:

为了提高我院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建立完善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使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常规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易操作化,同时为教师评比、奖励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督查的目的和意义

1.全方位、多维度、多元化评价教师的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2.促进教师进行有效备课、上课,激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和课堂教学效率及教学质量。

3.及时了解和掌握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为学校对教师的考核及奖惩提供依据,从而促进学校良好教风、学风、校风的形成。

二、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从事课堂教学工作的所有教师。

三、督查小组

组长:徐原

副组长:范翠玲 李运昌 申作兰 刘梅

成员: 张晓 丁琪 马强 时培芬 范伟军 高明浩 梁纪尧 李巧云 杨贺 高扬

联系人:张先花

四、督查组的工作内容

1.负责进行课堂督导,随时检查上课教师的教学文件,指导教师的课堂教学。

2.负责课堂全面巡查及入堂听课并评价打分。

3.进行课堂督导反馈并及时公布课堂督导情况。

4.负责组织学生评教。

五、具体督查考评办法

1.教学基本文件检查

教学基本文件检查主要是在每个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进行检查,其中,期初、期中和期末各占10分,主要检查教师所提供的各类教学文件是否规范、齐全以及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等。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按规定扣分并责令其按规定限期整改。

检查的材料具体包括:课程整体设计,课程单元设计,课件,教案,教学进度,点名册,教学日志,听课笔记,教学反思等,要求以上材料完整、规范,适应教学要求。

2.课堂组织情况检查

督查组每天巡查,每学期巡查范围覆盖所有任课教师,巡查内容一经被记录即扣分,巡查内容主要有:教师无迟到早退;课堂秩序良好;到课学生手机入袋;学生不带早餐进教室;学生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等方面。

3.学生评教

每学期末组织学生开展评教打分活动,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参照学院评教系统中的评教结果对教师每学期教学情况进行评价,综合结果作为教师的评教成绩。

4.督导听课评价

教学督导员根据任课教师教学计划和教案,对课堂教学各环节和课堂教学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主要内容有教师的仪表、教学态度、备课情况、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方法、多媒体运用及课堂管理等。具体内容包括:教学准备、教师

基本功、教学内容、教学组织与实施、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

六、督导考评结果应用

课堂教学督导及考评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一项考核指标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