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国家、省级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日照市财政局、日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资金与名额指示要求,结合我院相关文件精神,现特向各二班安排工作如下:
一、评选要求
1、请各班严格按照《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奖励评审发放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
2、获得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的学生要符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中的贫困生认定条件,拥有贫困生资格。
3、初审名单确定后,请各班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纸质(纸质公示应在班级显要位置),并在公示中附带二级学院监督电话0633-7987133。
4、国家助学金项目的相关数据要填写对应的导入模板,专业名称要与学籍系统相符。
二、资助与奖励项目名额及资金分配
请各班按照《2019年度国家助学金班级名额分配表》执行。
国家助学金分配总名额及总金额,请各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分配一、二、三档具体名额及金额。(国家助学金按学期为一档2200(一学期1100)元、二档3300(一学期1650)元、三档4400(一学期2200)元;助学金按学期发放,受资助学生会在本学期末和下学期末分别收到资助金额,两次相加金额即为全年受助金额。)但请在具体分配中注意几点:
1、为各班分配的国家助学金的总名额和总金额不可改变。
2、具体分配中,一、二、三档必须全部包含,不能缺失。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孤残、低保的学生本学年将名额一同发到班级,他们将直接获得国家二档助学金,请各班主任到学生科领取学生名单。
4、计算方法按学期计算:即班级所得名额*1650元得出的总金额,分别分配到1、2、3档上,最终总人数不能变,总金额不能超。例如:某班分配了3个名额,即用3*1650=4950元,将4950分为1档(1100)1名,2档(1650)1名,3档(2200)1名。
三、工作实施
1、评选对象
国家助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我院大专学生中被学校认定的拥有评选资格的2017级、2018级、2019级贫困学生,根据家庭贫困程度的不同,确定受资助者。
2、评选时间段
本次资助与奖励项目的评选时间段除2019级外,其他均参考2018-2019学年的学习成绩与日常行为。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撤销参评学年处分的学生,具有评选资格。
3、评选关系
(1)本次评选,获得单一资助或奖励项目总金额等于或大于五千元的学生,原则上不可参评其他资助或奖励项目;
(2)本次评选,获得多项资助奖励项目的学生,其总金额原则上不得大于五千元;
四、评选完成时间、上交材料相关要求
1、评选完成时间
国家助学金请于11月11日下午4点前将导入模板汇总表发回。
2、上交材料
电子材料
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该模板从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中导出,切勿更改其格式,学生信息参照模板范例录入)
以上材料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生科费秀婧邮箱(527062448@qq.com)。上报的excle表格要严格按表格中的例子完成,同时上交时以班级+奖励名称命名。
纸质材料
待全部审核结束后,请各班将上述电子表格按照提交时间加班主任签字;
3、填写表格注意事项
电子表格
(1)excel类表格中所有填写内容不能有空格。
(2)“民族”栏填写:汉族或XX族。
(3)“户籍性质”栏填写城镇或农村。
(4)《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中
受助档次
| 学生生源地
|
1档
| 2档
| 3档
| 东部
| 中部
| 西部
|
该项请在学生获得档次与生源地处填写数字“1”(用1来代替√),比如张三获得二等助学金、家在中部,那就在受助档次2档处填上“1”,学生生源地中部处填上“1”。生源地东中西部请参照附表17
六、附表
附表1: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附表2:我国东中西部划分
商学院学工科
2019年10月30日